
外出学习审批表
作者:叶怡妲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04 15:35 浏览次数:605外出培训审批说明:
1. 培训必须先审批再外出,请各位老师在外出前一周的周一完成外出审批工作;
2. 审批时,需在审批表后面附上培训通知
3. 审批程序:叶怡妲—陈乘风副校长—潘春波校长—办公室盖章
4. 审批完成后,审批表复印一份交到叶怡妲老师处备案。
5. 培训结束后,一个月内要整理材料完成报销工作。
6. 培训支出需要刷本人公务卡。
附件2
瓯海区学校(单位)教职工外出参加上级培训(考察)学习审批表
| 参 加 对 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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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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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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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考察)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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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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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考察)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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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 间 |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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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
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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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意见 |
领导签名: (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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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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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学校(单位)领导干部及教职工外出参加上级组织的会议、考察学习,须填写此表并附外出通知,按规定程序报批:(1)各中心学校和直属学校(单位)主要负责人,经局政工科审核并报局长审批同意后,由局政工科备案;其他领导干部和教职工,经所在学校(单位)分管领导审核报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由学校(单位)教务处或办公室备案。(2)初中、小学校长(含常务副校长)和幼儿园园长,经所在中心学校校长审批同意后,由学校(幼儿园)教务处或办公室备案;其他领导干部和教职工,经所在学校校长(含常务副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审核并报中心学校校长审批同意后,由学校(幼儿园)教务处或办公室备案。
2.此表一式二份,审批后一份送备案部门备案,另一份作为报销依据。若参加会议、考察学习的人数超过1人,请在备注栏内列出随行人员名单。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