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关于评选瓯海区首届十大教科研人才的通知》
作者:李律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11 15:37 浏览次数:472
温瓯教师〔2019〕9号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关于评选瓯海区首届十大教科研人才的
通 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瓯海区名优教师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温瓯政办发〔2018〕135号)精神,加快 “专家培尖”计划实施,经研究,决定开展瓯海区首届十大教科研人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瓯海职专、社区学院的教育工作者,获得市级名师及以上称号的教师不再参评。
二、评选名额
瓯海区首届十大教科研人才共评选10名。
三、评选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 遵纪守法,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修养; 教育思想端正,勇于创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深受师生好评,民主测评满意率不低于80%(含80%,由学校或单位组织实地民主测评,参与测评的学校教职工不低于总数的80%)。
2. 业务水平高,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坚持做真实的教科研,研以致用,教育教学效果突出。
3. 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或教育科研管理能力,引领学校教科研工作,并取得显著的工作实绩。
(二) 具体条件
1. 直接认定类:
近四年来(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下同),获得浙江省及以上基础教育成果奖主要完成人(指前三名成员中实际贡献最大的1人,其他成员可作为考核认定类的第一项条件)。
2. 考核认定类
近四年来,科研能力同时具备其中两个条件。
(1) 主持或执笔1项市级课题研究、促进学生或教师发展精品课程等成果,至少有1项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的负责人或执笔;
(2) 荣获市级优秀课堂变革项目的负责人;
(3) 正式出版的教育研究著作(专著、编著)的主要编著人;
(4) 至少有2篇论文(案例、精品课例设计、教育创意)获省二等奖(市级一等奖)及以上或在省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
四、评选步骤
(一) 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教育工作者认真填写《瓯海区首届十大教科研人才评选推荐表》(附件1或附件2),按要求组织材料,上报所在的学校(单位)。
(二) 学校审核。各学校(单位)组织本单位教师满意度测评,并对评选对象的佐证材料进行审核。
(三) 专家组考核。专家组审核材料。直接认定类的由专家组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进行评审。考核认定类按量化分高低,以该类对象人数1:1.5比例进入答辩(如遇量化分同分的,一并进入答辩),综合量化分和答辩成绩进行评审。
(四) 党委会确定。根据从严掌握的原则,区教育局党委会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研究确定首届教科研十大人才名单。
(五) 名单公示。将首届教科研十大人才名单在瓯海教育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六) 发文公布。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评选结果。
五、奖励与和职责
(一) 被评为瓯海区首届十大教科研人才的,给予区级“名教师”同等奖励。
(二) 瓯海区首届十大教科研人才要积极发挥辐射作用,具体参照区名优教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材料报送和要求
(一) 各申报人材料由学校(单位)教学科研处通过“智慧教育云平台”( )上报。上报时间为2019年1月21日—1月25日16时止。具体申报步骤及注意事项见附件5。
(二) 材料要求
1. 各申报人材料转化为pdf格式,材料标注为“瓯海区首届十大教科研人才评选+xx学校(单位)+姓名”。 pdf材料依次为推荐表(需单位盖章)、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为原件影印。
2. 直接认定类的,需提供省级及以上基础教育成果奖的证书影印件;考核认定类的佐证材料顺序与附件2中的填写内容顺序一致,提供近4年来专业研究获奖证书,发表的文章需提供刊物的封面、目录、原文和封底,专题讲座荣誉证书等。基础教育成果奖和著作需提供成果原件(另报送)。
3. 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请各学校(单位)积极宣传发动,认真组织考核,在组织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掌握评选条件,严格程序,民主公开,宁缺毋滥,并以此为契机,大力提升教育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品质。
附件:
1. 瓯海区首届十大教科研人才评选推荐表(直接认定类)
2. 瓯海区首届十大教科研人才评选推荐表(考核认定类)
3. 瓯海区首届十大教科研人才评选赋分标准
4. 瓯海区首届十大教科研人才评选满意度测评表
5. 网上申报步骤及注意事项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19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瓯海区首届十大教科研人才评选推荐表(直接认定类)
| 姓名
|
|
单位
|
|
职务
|
|
|||
| 职称
|
|
手机
|
|
满意度
|
|
|||
| 研究情况(2015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
||||||||
| 内容
|
名称(题目)
|
何时获何奖
|
颁奖单位
|
|||||
| 基础教育成果奖
|
|
|
|
|||||
| 主要贡献概述(300字内)
|
|
|||||||
| 课题组主要成员意见
|
签名:
|
|||||||
| 推荐单位意见
|
负责人:
(单位印章)年月日
|
|||||||
| 评审组意见
|
负责人:
(单位印章)年月日
|
|||||||
|
|
|
|
|
|
|
|
|
|
附件2
瓯海区首届十大教科研人才评选推荐表(考核认定类)
| 姓名
|
|
单位
|
|
职务
|
|
职称
|
|
|||||
| 手机
|
|
满意度
|
|
量化分
|
|
|
|
|||||
| 专题研究情况(2015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
||||||||||||
| 内容
|
名称(题目)
|
获奖情况(何时获何奖)
|
颁奖、出版单位
|
量化分
|
||||||||
| 基础教育成果奖
|
|
|
|
|
||||||||
| 课题研究(课堂变革项目、精品课程)成果、著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论文(案例、精品课例设计、教育创意)获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论文(案例、精品课例设计、教育创意)发表
|
题目
|
刊物名称、级别
|
发表时间
|
邮发代号、刊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示范引领情况
|
|
|||||||||||
| 主题讲座
|
题目
|
级别
|
地点、时间
|
证书发放单位
|
|
|||||||
|
|
|
|
|
|
||||||||
|
|
|
|
|
|
||||||||
| 总分
|
|
|||||||||||
| 推荐单位意见
|
负责人:
(单位印章)年月日
|
|||||||||||
| 评审组意见
|
负责人:
(单位印章)年月日
|
|||||||||||
|
|
|
|
|
|
|
|
|
|
|
|
|
|
附件3
瓯海区首届十大教科研人才评选赋分标准
| 项目
|
市一等奖
|
省二等奖
|
省一等奖及以上
|
| 基础教育成果
|
15分
|
18分
|
20分
|
| 课题研究成果、课堂变革项目、精品课程
|
(含省三等奖、市级课堂变革优秀项目)10分
|
15分
|
教育著作18分
|
| 论文、案例、精品课例设计、教育创意
|
市一等奖(省二等奖、省级发表) 5分
|
省一等奖及以上10分
|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15分
|
| 专题讲座
|
市级 5分
|
省级及以上10分
|
|
注:每类量化分不设上限,同一项目取最高分;成员取分以“量化分值/排序名次”计。
附件4
瓯海区首届十大教科研人才评选满意率测评表
| 内
容
姓名
|
为人师表
思想端正
爱岗敬业
|
能力优异
勇于创新
合作担当
|
特色鲜明
研以致用
科教兴学
|
绩效显著
教学生动
质量上乘
|
综合评价
|
||||||||||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5
网上申报步骤及注意事项
第一步:完成平台登录
操作步骤如下:
1. 点击“瓯海教育网”首页右侧链接“智慧教育云平台”直接登陆云平台,选择“评比”应用。或在浏览器中直接打开网址。
2. 点击“账号登录”,输入账号和密码。账号默认为教师手机全号,如已忘记密码,可点击“忘记密码”,以手机短信方式寻回密码;没有账号的申报人,可点击“免费注册”申请账号,注册帐号时必须填写真实姓名并选择正确的工作单位。如遇到问题,请申请加“瓯海教育信息化应用群”(QQ群号:298648834)进行咨询或向本校信息技术老师请教。
教师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真实填写信息,确保个人数据安全。
第二步:评比承诺。
本人郑重承诺:本人坚守学术诚信,参评内容为原创,没有抄袭他人,文中引用他人的观点已按要求做出标识。
如果我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剽窃抄袭现象,愿接受本次评比的文件中规定的处理。
第三步:填写基本信息。
操作步骤如下:
1. 阅读评比承诺之后,点击“新增”,进入“基本信息”页面;
2. 按照提示逐项选择、填写相关内容。
3. 点击“上传文件”按钮上传文件夹“瓯海区首届十大教科研人才评选+xx学校(单位)+姓名”。
注意:申报者务必按要求认真逐项填写,确保所填内容准确无误。
第四步:保存基本信息。
操作步骤如下:
检查核对“基本信息”,确保“基本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把“基本信息”保存到平台。
注意:在申报期截止之前,申报者可修改基本信息,也可修改已上传的材料(点击“上传材料”,替换原文件),修改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
第五步:完成网上申报。
这是网上申报的最后一步,也是关键一步。操作步骤如下:
1. 点击页面右上角的“我要上报”按钮。
2. 点击页面对话框中的“确定”按钮,页面上弹出“成功”,表示已申报成功。点击“确定”按钮后,申报者将不可以再修改基本信息和论文。申报者可在评比报送系统的应用首页,点击“我是选手”和“我的作品”,查看本人论文的申报和评审情况。
注意:在申报期截止之前,申报者如果没有点击“我要上报”按钮,系统默认为申报者放弃此次参评,对此,举办者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温瓯教师〔2019〕9号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关于评选瓯海区首届十大教科研人才的
通 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瓯海区名优教师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温瓯政办发〔2018〕135号)精神,加快 “专家培尖”计划实施,经研究,决定开展瓯海区首届十大教科研人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瓯海职专、社区学院的教育工作者,获得市级名师及以上称号的教师不再参评。
二、评选名额
瓯海区首届十大教科研人才共评选10名。
三、评选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 遵纪守法,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修养; 教育思想端正,勇于创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深受师生好评,民主测评满意率不低于80%(含80%,由学校或单位组织实地民主测评,参与测评的学校教职工不低于总数的80%)。
2. 业务水平高,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坚持做真实的教科研,研以致用,教育教学效果突出。
3. 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或教育科研管理能力,引领学校教科研工作,并取得显著的工作实绩。
(二) 具体条件
1. 直接认定类:
近四年来(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下同),获得浙江省及以上基础教育成果奖主要完成人(指前三名成员中实际贡献最大的1人,其他成员可作为考核认定类的第一项条件)。
2. 考核认定类
近四年来,科研能力同时具备其中两个条件。
(1) 主持或执笔1项市级课题研究、促进学生或教师发展精品课程等成果,至少有1项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的负责人或执笔;
(2) 荣获市级优秀课堂变革项目的负责人;
(3) 正式出版的教育研究著作(专著、编著)的主要编著人;
(4) 至少有2篇论文(案例、精品课例设计、教育创意)获省二等奖(市级一等奖)及以上或在省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
四、评选步骤
(一) 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教育工作者认真填写《瓯海区首届十大教科研人才评选推荐表》(附件1或附件2),按要求组织材料,上报所在的学校(单位)。
(二) 学校审核。各学校(单位)组织本单位教师满意度测评,并对评选对象的佐证材料进行审核。
(三) 专家组考核。专家组审核材料。直接认定类的由专家组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进行评审。考核认定类按量化分高低,以该类对象人数1:1.5比例进入答辩(如遇量化分同分的,一并进入答辩),综合量化分和答辩成绩进行评审。
(四) 党委会确定。根据从严掌握的原则,区教育局党委会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研究确定首届教科研十大人才名单。
(五) 名单公示。将首届教科研十大人才名单在瓯海教育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六) 发文公布。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评选结果。
五、奖励与和职责
(一) 被评为瓯海区首届十大教科研人才的,给予区级“名教师”同等奖励。
(二) 瓯海区首届十大教科研人才要积极发挥辐射作用,具体参照区名优教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材料报送和要求
(一) 各申报人材料由学校(单位)教学科研处通过“智慧教育云平台”( )上报。上报时间为2019年1月21日—1月25日16时止。具体申报步骤及注意事项见附件5。
(二) 材料要求
1. 各申报人材料转化为pdf格式,材料标注为“瓯海区首届十大教科研人才评选+xx学校(单位)+姓名”。 pdf材料依次为推荐表(需单位盖章)、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为原件影印。
2. 直接认定类的,需提供省级及以上基础教育成果奖的证书影印件;考核认定类的佐证材料顺序与附件2中的填写内容顺序一致,提供近4年来专业研究获奖证书,发表的文章需提供刊物的封面、目录、原文和封底,专题讲座荣誉证书等。基础教育成果奖和著作需提供成果原件(另报送)。
3. 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请各学校(单位)积极宣传发动,认真组织考核,在组织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掌握评选条件,严格程序,民主公开,宁缺毋滥,并以此为契机,大力提升教育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品质。
附件:
1. 瓯海区首届十大教科研人才评选推荐表(直接认定类)
2. 瓯海区首届十大教科研人才评选推荐表(考核认定类)
3. 瓯海区首届十大教科研人才评选赋分标准
4. 瓯海区首届十大教科研人才评选满意度测评表
5. 网上申报步骤及注意事项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19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瓯海区首届十大教科研人才评选推荐表(直接认定类)
| 姓名
|
|
单位
|
|
职务
|
|
|||
| 职称
|
|
手机
|
|
满意度
|
|
|||
| 研究情况(2015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
||||||||
| 内容
|
名称(题目)
|
何时获何奖
|
颁奖单位
|
|||||
| 基础教育成果奖
|
|
|
|
|||||
| 主要贡献概述(300字内)
|
|
|||||||
| 课题组主要成员意见
|
签名:
|
|||||||
| 推荐单位意见
|
负责人:
(单位印章)年月日
|
|||||||
| 评审组意见
|
负责人:
(单位印章)年月日
|
|||||||
|
|
|
|
|
|
|
|
|
|
附件2
瓯海区首届十大教科研人才评选推荐表(考核认定类)
| 姓名
|
|
单位
|
|
职务
|
|
职称
|
|
|||||
| 手机
|
|
满意度
|
|
量化分
|
|
|
|
|||||
| 专题研究情况(2015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
||||||||||||
| 内容
|
名称(题目)
|
获奖情况(何时获何奖)
|
颁奖、出版单位
|
量化分
|
||||||||
| 基础教育成果奖
|
|
|
|
|
||||||||
| 课题研究(课堂变革项目、精品课程)成果、著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论文(案例、精品课例设计、教育创意)获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论文(案例、精品课例设计、教育创意)发表
|
题目
|
刊物名称、级别
|
发表时间
|
邮发代号、刊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示范引领情况
|
|
|||||||||||
| 主题讲座
|
题目
|
级别
|
地点、时间
|
证书发放单位
|
|
|||||||
|
|
|
|
|
|
||||||||
|
|
|
|
|
|
||||||||
| 总分
|
|
|||||||||||
| 推荐单位意见
|
负责人:
(单位印章)年月日
|
|||||||||||
| 评审组意见
|
负责人:
(单位印章)年月日
|
|||||||||||
|
|
|
|
|
|
|
|
|
|
|
|
|
|
附件3
瓯海区首届十大教科研人才评选赋分标准
| 项目
|
市一等奖
|
省二等奖
|
省一等奖及以上
|
| 基础教育成果
|
15分
|
18分
|
20分
|
| 课题研究成果、课堂变革项目、精品课程
|
(含省三等奖、市级课堂变革优秀项目)10分
|
15分
|
教育著作18分
|
| 论文、案例、精品课例设计、教育创意
|
市一等奖(省二等奖、省级发表) 5分
|
省一等奖及以上10分
|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15分
|
| 专题讲座
|
市级 5分
|
省级及以上10分
|
|
注:每类量化分不设上限,同一项目取最高分;成员取分以“量化分值/排序名次”计。
附件4
瓯海区首届十大教科研人才评选满意率测评表
| 内
容
姓名
|
为人师表
思想端正
爱岗敬业
|
能力优异
勇于创新
合作担当
|
特色鲜明
研以致用
科教兴学
|
绩效显著
教学生动
质量上乘
|
综合评价
|
||||||||||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5
网上申报步骤及注意事项
第一步:完成平台登录
操作步骤如下:
1. 点击“瓯海教育网”首页右侧链接“智慧教育云平台”直接登陆云平台,选择“评比”应用。或在浏览器中直接打开网址。
2. 点击“账号登录”,输入账号和密码。账号默认为教师手机全号,如已忘记密码,可点击“忘记密码”,以手机短信方式寻回密码;没有账号的申报人,可点击“免费注册”申请账号,注册帐号时必须填写真实姓名并选择正确的工作单位。如遇到问题,请申请加“瓯海教育信息化应用群”(QQ群号:298648834)进行咨询或向本校信息技术老师请教。
教师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真实填写信息,确保个人数据安全。
第二步:评比承诺。
本人郑重承诺:本人坚守学术诚信,参评内容为原创,没有抄袭他人,文中引用他人的观点已按要求做出标识。
如果我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剽窃抄袭现象,愿接受本次评比的文件中规定的处理。
第三步:填写基本信息。
操作步骤如下:
1. 阅读评比承诺之后,点击“新增”,进入“基本信息”页面;
2. 按照提示逐项选择、填写相关内容。
3. 点击“上传文件”按钮上传文件夹“瓯海区首届十大教科研人才评选+xx学校(单位)+姓名”。
注意:申报者务必按要求认真逐项填写,确保所填内容准确无误。
第四步:保存基本信息。
操作步骤如下:
检查核对“基本信息”,确保“基本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把“基本信息”保存到平台。
注意:在申报期截止之前,申报者可修改基本信息,也可修改已上传的材料(点击“上传材料”,替换原文件),修改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
第五步:完成网上申报。
这是网上申报的最后一步,也是关键一步。操作步骤如下:
1. 点击页面右上角的“我要上报”按钮。
2. 点击页面对话框中的“确定”按钮,页面上弹出“成功”,表示已申报成功。点击“确定”按钮后,申报者将不可以再修改基本信息和论文。申报者可在评比报送系统的应用首页,点击“我是选手”和“我的作品”,查看本人论文的申报和评审情况。
注意:在申报期截止之前,申报者如果没有点击“我要上报”按钮,系统默认为申报者放弃此次参评,对此,举办者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