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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教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

作者:陈展华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01 14:46 浏览次数:444

 

温瓯教工字〔201920

中国教育工会温州市瓯海区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9年教职工疗休养工作的

    

 

各直属单位、中小学、幼儿园:

为维护教职工的劳动保护和休息休养权,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2019年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温瓯总工〔201929号)文件精神,依法履行党和政府赋予工会开展职工疗休养的社会职责,进一步促进我区教职工疗休养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满足广大教职工对美好生活的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教职工的劳动保护和休息休养权益是《宪法》和《劳动法》等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开展教职工疗休养活动是党和政府赋予工会的社会职责,是保护和促进广大教职工身心健康、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方针的具体体现。做好教职工疗休养工作,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规定为准则,切实加强规范化管理,把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与遵守财经纪律结合起来,有步骤、有计划地组织好教职工疗休养活动。

二、疗休养对象和名额比例

疗休养应当面向广大教职工,以工会会员为主,优先考虑各类先进模范人物,照顾因工负伤和即将退休的教职工。各单位每年参加疗休养人员由本单位工会与党支部(总支)商定,并根据本单位工作任务和经费预算合理确定,原则上每人每二年参加一次疗休养活动;组织跨省疗休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本单位参加疗休养活动的教职工总数的1/3,跨省疗休养参加对象一般三年内不重复安排。

三、疗休养内容

疗休养的主要内容是为教职工提供休息养生服务,坚持身心健康一体化理念,健康管理与疗休养结合,严禁以疗休养为名搞疲劳拉练式旅游或公款旅游。组织实施疗休养的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统筹合理安排,确保教职工足够的疗休养时间。

四、疗休养时间和地点

各校组织开展教职工疗休养活动,在经公开招投标确定的中标供应商和中标线路中选择疗休养承办单位和线路(见附件1),每批教职工疗休养只能选择一个疗休养场所。各单位可组织部分教职工赴我区对口支援(帮扶、合作)省、自治区和周边省(市)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开展跨省疗休养交流与合作。赴对口支援(帮扶、合作)省、自治区的疗休养活动,选定的时间仅作参考,由区总工会统一组织实施。

时间

序号

时间

线      

A

78-12

1、湖州太湖 2、杭州乌镇 3、千岛湖、4、安徽黄山 5、四川阿坝

B

715-19

1、湖州太湖 2、舟山嵊泗3、宁波东钱湖 4、江苏溧阳 5、重庆涪陵

C

722-26

1、杭州乌镇 2、千岛湖 3、舟山嵊泗   4、福建厦门5、四川阿坝

D

729-82

1、湖州太湖 2、杭州乌镇3、宁波东钱湖4、安徽黄山 5、重庆涪陵

E

85-9

1、千岛湖   2、舟山嵊泗  3、宁波东钱湖 4、江苏溧阳5、福建厦门

五、疗休养方式:教职工疗休养活动必须集体组织,统一安排在暑期,每次疗休养时间为5个工作日内(含在途时间)。学校同一条线路报名人数30人以上的,可以直接联系中标旅行社组团疗休养,填写《2019年瓯海区学校组织疗休养备案表》(附件2),报区教育工会备案。同一条线路报名人数少于30人的,报区教育工会统一安排。职工因公无法报名参加约定的线路进行疗休养的,可根据以上标准安排在温州市总工会发布的疗休养接待点(基地)进行疗休养。

六、疗休养费用标准及报销

疗休养费用标准详见附件1,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凭相关票据在单位预算安排的工会活动经费中列支,不得在单位其他行政经费中列支。凭此文件和本单位核准的《2019年瓯海区教职工疗休养报名汇总表》(附件3)以及旅行社开具的发票予以报销。省外疗休养费用标准按不高于2000/·年的限额,疗休养费用超标准支出部分由参加疗休养的教职工个人承担,不得在单位以其他方式进行报销。

七、申报程序

疗休养教职工认真填写《2019年瓯海区教职工疗休养报名表》(附件4),每人必须备选二个疗休养时间(时间序号),认真阅读并填写好《瓯海区职工疗休养安全承诺书》(附件5)。各单位工会于610日前将《2019年瓯海区学校组织疗休养备案表》(附件2)和《2019年瓯海区教职工疗休养报名汇总表》(附件3),电子稿发教育工会程若云OA邮箱。(联系人:程若云,联系电话:88581139

八、有关要求

    () 严格执行疗休养纪律。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有关规定,规范疗休养内容和时间,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坚决禁止以疗休养为名变相组织公款旅游或发放钱物。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要及时批评教育和督促纠正;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纪律责任。各单位财务人员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对违反规定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 提高疗休养服务水平。教职工疗休养要把握公益性的发展方向,坚持为广大疗休养教职工服务的宗旨,为疗休养教职工提供整洁舒适的环境、优质温馨的服务,每次疗休养结束后进行教职工满意度测评(见附件6)。疗休养承办单位要把服务质量放在首位,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对有重大服务质量投诉、没有按制度办事或工作失职造成事故和损失的承办单位,要取消其承办资格,追究相关责任。

() 加强安全教育,预防各类事故发生。在教职工疗休养工作中要强化安全措施,对疗休养活动中可能涉及的人身安全问题要预防在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为参加疗休养活动的职工购买具有一定抵抗风险能力的商业保险,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之前有关职工疗休养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劳模先进疗休养组织单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执行。

 

附件:1. 瓯海区职工疗休养供应商线路费用

          2. 2019年瓯海区学校组织疗休养备案表

          3. 2019年瓯海区教职工疗休养报名汇总表

          4. 2019年瓯海区教职工疗休养报名表

          5. 瓯海区职工疗休养安全承诺书

          6. 瓯海区职工疗休养工作满意度测评表

 

 

                         中国教育工会温州市瓯海区委员会

2019529

 

 

 

 

 

 

 

 

 

 

 

 

 

 

 

 

 

 

抄送:温州市教育工会,区总工会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工会               2019529印发